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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期)
連云港豐達公路養(yǎng)護公司黨總支 2018年7月30日
目 錄
1、習近平:大力發(fā)現培養(yǎng)選拔優(yōu)秀
年輕干部
2、《連云港市黨政干部鼓勵激勵
實施細則(試行)》解讀
3、《連云港市推進黨政領導干部
能上能下實施細則(試行)》解讀
4、《連云港市容錯糾錯機制實施辦法
(試行)》解讀
習近平:大力發(fā)現培養(yǎng)選拔優(yōu)秀年輕干部
2018年07月10日:共產黨員網
6月29日,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關于適應新時代要求大力發(fā)現培養(yǎng)選拔優(yōu)秀年輕干部的意見》。此后不到一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7月3日至4日在北京召開,習近平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專門強調,要做好新時代年輕干部工作。
一周之內,兩次強調大力發(fā)現培養(yǎng)選拔優(yōu)秀年輕干部,習近平為何如此重視年輕干部?在他眼中,怎樣才是優(yōu)秀年輕干部?他又提出了哪些要求?今天,一起來聽聽習近平總書記怎么說。
1.優(yōu)秀年輕干部必須對黨忠誠
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習近平這樣談發(fā)現培養(yǎng)選拔年輕干部的意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堅持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關鍵在黨,關鍵在人,歸根到底在培養(yǎng)造就一代又一代可靠接班人。
我們的事業(yè)需要什么樣的接班人?習近平明確指出,優(yōu)秀年輕干部必須對黨忠誠,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堅定不移聽黨話、跟黨走。也就是說,我們挑選優(yōu)秀年輕干部,第一條就看是否對黨忠誠;我們培養(yǎng)優(yōu)秀年輕干部,第一條就是教育他們對黨忠誠,堅決防止政治上的兩面人。
2.優(yōu)秀年輕干部要有足夠本領來接班
現在,改革開放前入黨和參加工作的干部已經或將要退出崗位,70后、80后以至90后的年輕干部成為干部隊伍的主體。他們受過高等教育,思維活躍,勇于創(chuàng)新,同時也相對缺乏系統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習和嚴格的黨內政治生活鍛煉,有的缺乏基層和艱苦地方的扎實磨煉,有的做群眾工作本領不夠強,有的擔當作為的底氣還不足。
對優(yōu)秀年輕干部如何增長本領,習近平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提出三方面要求:
要加強學習、積累經驗、增長才干,自覺向實踐學習、拜人民為師;要沉下心來干工作,心無旁騖鉆業(yè)務,干一行、愛一行、精一行;要信念如磐、意志如鐵、勇往直前,遇到挫折撐得住,關鍵時刻頂得住,扛得了重活,打得了硬仗,經得住磨難。
3.要把當老實人、講老實話、做老實事作為人生信條
做官先做人。年輕干部如何做人,也是習近平一直在思考的問題。他指出,優(yōu)秀年輕干部要把當老實人、講老實話、做老實事作為人生信條。要教育引導年輕干部強化自我修煉,正心明道,防微杜漸,做到有原則、有底線、有規(guī)矩。
因此,組織上發(fā)現培養(yǎng)年輕干部,決不能把那些急功近利、投機取巧、見風使舵、處事圓滑,搞自我包裝、花里胡哨、花拳繡腿的人選上來。選干部、配班子也不能只看年輕干部“有沒有”“有多少”,更要看“好不好”“優(yōu)不優(yōu)”。
4.一步登天在現在這個時代是行不通的
大力發(fā)現培養(yǎng)選拔優(yōu)秀年輕干部,也不是“不設門檻”、“火箭提拔”。在習近平看來,干部成長是有規(guī)律的,年輕干部從參加工作到走向成熟,成長為黨和國家的中高級領導干部,需要經過必要的臺階、遞進式的歷練和培養(yǎng)。
他曾說,我們不能唯臺階論,但必要的臺階也是要的,一步登天在現在這個時代是行不通的。他巧妙地比喻:“早熟的果子長不大,拔苗助長易夭折。干部多‘墩墩苗’沒有什么壞處,把基礎搞扎實了,后面的路才能走得更穩(wěn)更遠?!?/span>
5.要敢于給他們壓擔子
好干部不會自然而然產生?!俺砷L為一個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組織培養(yǎng)?!绷暯椒浅?粗亟M織培養(yǎng)對干部成長的重要性。他強調,對那些看得準、有潛力、有發(fā)展前途的年輕干部,要敢于給他們壓擔子,有計劃安排他們去經受鍛煉。
當然,這種鍛煉不是做樣子的,而應該是多崗位、長時間的,沒有預設晉升路線圖的,是要讓年輕干部在實踐中“大事難事看擔當,逆境順境看襟度”。同時,年輕干部們也“應該爭先恐后到艱苦崗位、到基層去,要以此為榮”。
6.越是有培養(yǎng)前途的年輕干部,越要放到艱苦環(huán)境中去
對于年輕干部的選拔任用,習近平多次強調“基層經歷”。他曾指出,越是有培養(yǎng)前途的年輕干部,越要放到艱苦環(huán)境中去,越要派到改革和發(fā)展的第一線去。
“干部有了豐富的基層經歷,就能更好樹立群眾觀點,知道國情,知道人民需要什么,在實踐中不斷積累各方面經驗和專業(yè)知識,增強工作能力和才干。這是做好工作的基本條件?!痹谝淮尾稍L中,習近平這樣說。
基層實踐是培養(yǎng)鍛煉干部的“練兵場”。習近平指出,培養(yǎng)選拔優(yōu)秀年輕干部,要放眼各條戰(zhàn)線、各個領域、各個行業(yè),注意培養(yǎng)有專業(yè)背景的復合型領導干部。
7.把發(fā)現培養(yǎng)選拔年輕干部工作實效作為黨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
對各級黨委如何及時發(fā)現、培養(yǎng)起用優(yōu)秀年輕干部,習近平也提出了明確要求。他指出,各級黨委要把關心年輕干部健康成長作為義不容辭的政治責任,加強長遠規(guī)劃,健全工作責任制。
具體怎么辦?6月29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強調,要建立以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的工作責任制,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逐級負責,層層抓落實。同時會議還提出,要把發(fā)現培養(yǎng)選拔年輕干部工作實效作為黨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
《連云港市黨政干部鼓勵激勵實施細則(試行)》
解讀
2018-07-30 連網
市委十二屆六次全會印發(fā)出臺了《連云港市黨政干部鼓勵激勵實施細則(試行)》《連云港市完善容錯糾錯機制的實施辦法》《連云港市推進黨政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三項機制”)三個文件。
“三項機制”文件,是市委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三個區(qū)分開來”的重大要求,充分調動全市干部干事創(chuàng)業(yè)熱情的重大舉措。出臺這三個文件,可以說是因勢而謀、應勢而動、順勢而為,意義重大。
這是推動高質量發(fā)展的需要。政治路線確定后,干部就是決定的因素。市委提出“高質發(fā)展、后發(fā)先至”主題主線,首先需要我們的干部沖鋒在前、敢闖敢試、勇于擔當。但目前,我市少數干部的狀態(tài)、能力與“高質發(fā)展、后發(fā)先至”還不相適應,“溫吞水”現象仍不同程度存在。我們就是要通過出臺“三項機制”,在干部隊伍中營造爭先創(chuàng)優(yōu)、比學趕超的良好氛圍,激活全市改革發(fā)展的一池春水,引導干部心無旁騖、義無反顧,擼起袖子加油干。
這是建設高素質專業(yè)化干部隊伍的需要。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認真落實從嚴管理干部各項要求,全市干部隊伍呈現新氣象。但從調研檢查、干部考察、巡視巡察的情況看,一些地方和單位干部身上,還不同程度存在精神不振、思路不清、標準不高、作風不實、能力不足、自律不嚴、正氣不夠的“七不”問題。這其中既有干部自身的原因,也有激勵乏力的原因。推動新時代黨的建設,需要在堅持從嚴管理監(jiān)督干部的同時,更加重視對干部的厚愛和激勵,切實做到從嚴管理干部推進一步,干部激勵工作就跟進一步,把我們的干部隊伍建設得更有理想、更有力量、更有作為。
文件起草的指導思想是什么?
《鼓勵激勵實施細則》明確,黨政干部鼓勵激勵以事業(yè)激勵為主,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干部頭腦,突出增強政治自覺,教育引導干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強化“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清正廉潔,把干事創(chuàng)業(yè)作為政治擔當、歷史擔當、責任擔當,讓“說實話、謀實招、辦實事、見實效,埋頭苦干、真抓實干、敢抓敢干、善謀善干”“四實四干”成為連云港干部隊伍的鮮明特質。
《鼓勵激勵實施細則》的制定原則和突出特點有哪些?
市委制定出臺“三項機制”,是干部管理上的一次思想解放和方法創(chuàng)新。在《鼓勵激勵實施細則》起草制定過程中,我們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綜合考評、注重實績,突出重點、獎優(yōu)獎勤,分級管理、簡便易行的原則,將中央和省委的有關要求進一步細化具體化,有四個方面突出特點:
1、堅持正向激勵主基調。《實施細則》立足事業(yè)需要,回應群眾呼聲,順應干部期待,既有嚴管也有厚愛,但更多的是突出正向激勵主基調,體現倡導性、引領力,釋放出促進干部奮發(fā)進取的強烈信號。對全市激勵干部工作提出原則性要求,為全市各級黨組織結合實際抓好落實提供遵循。
2、堅持解決問題方法論。《實施細則》聚焦干部動力不足“不想為”的突出問題,提出鼓勵激勵的具體舉措,讓“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讓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褒獎、有實惠、受重用。
3、堅持綜合施策系統觀。《實施細則》堅持系統思維和普遍聯系觀點,把增強干部政治自覺擺在突出位置,針對干部的不同特點和需求,綜合運用選樹先進、考核獎勵、選拔重用、關心關愛等手段,多種激勵方式同步實施、互為補充,盡最大可能調動和激發(fā)各級干部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積極性。
4、堅持務實管用根本點。《實施細則》在全面貫徹中央和省委激勵政策基礎上,提出了一些具體可行的激勵舉措,實際工作中好執(zhí)行好操作,必將對全市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產生鮮明的“風向標”和“指揮棒”作用。
《鼓勵激勵實施細則》的主要內容是什么?有哪些創(chuàng)新特色?
激勵政策是廣大干部關注的焦點,也是《鼓勵激勵實施細則》創(chuàng)新的著力點。文件共三章14條。第一章1-5條為總則,主要是總體要求和激勵依據。第二章6-10條為鼓勵激勵方式,主要包括選樹先進、選拔重用、考核獎勵、關心愛護等4個方面。第三章11-14條為附則,主要是實施細則的組織實施等。其中,第二章是文件的主體內容和實際操作部分,以中央和省法規(guī)政策為依據,針對我市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中的痛點、堵點、關鍵點,對癥下藥、有的放矢,提出了一系列創(chuàng)新舉措。
1、在選樹先進方面。《實施細則》明確提出市里將依據年度綜合考核情況,對獲第一等次的縣區(qū)(功能板塊)、市級機關和市屬國企進行表彰。此外,“對受到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表彰、獎勵、授予榮譽稱號的,且在國內外產生較大積極影響的單位和個人,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進行通報表揚”,以擴大典型示范效應,營造比學趕超氛圍。
2、在選拔重用方面。《實施細則》結合我市“高質發(fā)展、后發(fā)先至”主題主線,提出“以高質發(fā)展論英雄、憑實績實干用干部”的用人導向,明確了“一個優(yōu)先考慮、兩個優(yōu)先提拔使用、一個破格提拔使用、一個大膽使用”5類情形。其中,特別強調“對個性鮮明、堅持原則、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在考察推薦和考核評比中得票不夠集中,但一貫表現優(yōu)秀、工作實績突出的干部,不簡單以票取人,符合條件的大膽使用”,這體現出市委不唯票、看擔當、重實績的鮮明態(tài)度。
3、在考核獎勵方面。《實施細則》提出,根據考核結果,對干得好的縣區(qū)(功能板塊)、市屬國企領導班子和市級機關單位核發(fā)獎金,并明確“對在全省縣區(qū)高質量發(fā)展監(jiān)測評價中進2位以上的,或者單項指標進5位以上的,可給予一定物質獎勵”。對作出突出貢獻或受到表彰授獎的,不僅給榮譽還要給物質獎勵,真正讓干得好的干部得實惠。
4、在關心愛護方面。干部在一線沖鋒陷陣,黨組織要關心他們,做他們的堅強后盾?!秾嵤┘殑t》提出,領導干部、組織人事部門應經常與干部開展談心談話,在政策范圍內為干部排憂解難,并對談心談話的具體情形和頻次作出明確規(guī)定。同時,針對當前干部被“污名化”的問題,明確提出“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及時為受到不實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顧慮”,真正讓干部輕裝上陣、激情干事。
《鼓勵激勵實施細則》中提到的全面推行年度綜合考核有哪些背景考慮?
《鼓勵激勵實施細則》明確提出要全面推行年度綜合考核,這是鼓勵激勵干部的主要依據。
1、實施年度綜合考核的原因。省鼓勵激勵文件明確提出對設區(qū)市開展年度綜合考核,這也是我省首次,不同于績效考評,綜合考核內容更廣泛、體系更健全。為便于與省對接,我們也相應開展年度綜合考核,通過綜合考核對各種結果的綜合運用、系統分析,能夠使激勵更加精準有效。
2、綜合考核的內容。主要包括推進“經濟發(fā)展高質量、改革開放高質量、城鄉(xiāng)建設高質量、文化建設高質量、生態(tài)環(huán)境高質量、人民生活高質量”6個高質量發(fā)展和加強黨的建設年度績效考評,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等,著重考核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市委決策部署、完成年度重點目標任務情況。
3、考核等次的確定。參照省有關做法,根據年度綜合考核結果,確定“一、二、三、四”四個等次,第一等次按照35%的比例確定;其他大部分為第二、第三等次,第四等次只有在一些特殊情況下才被直接評定。
怎樣保障《鼓勵激勵實施細則》落地見效?
好的制度還要有好的執(zhí)行。為推進《鼓勵激勵實施細則》落到實處、見到實效,將重點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1、加強統一領導。《實施細則》政治性、原則性、政策性都很強,執(zhí)行過程中必須堅持黨委統一領導這個根本,充分發(fā)揮黨組織的領導和把關作用,加強政策解讀和宣講,確保規(guī)范有序、不出偏差。
2、完善考核機制。考核是落實鼓勵激勵的前提。省委已經出臺高質量發(fā)展年度考核指標與實施辦法,我們也將參照省文件精神,制定完善我市考核制度機制,為鼓勵激勵干部提供充分客觀的依據。
3、細化配套措施。《實施細則》要求,各縣區(qū)、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在這個過程中,要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大膽實踐、創(chuàng)新突破,在遵守中央、省委政策規(guī)定的前提下,積極探索接地氣、得人心、有實效的辦法舉措。
4、堅持案例引路。我們將支持基層大膽實踐創(chuàng)新,盡快推出一批典型案例,為各地各部門抓好文件落實提供參考。各地各單位也要注意挖掘和發(fā)現先進典型,大力宣傳他們的先進事跡,在全社會形成鼓勵擔當作為、崇尚苦干實干的良好風尚。
《連云港市推進黨政領導干部能上能下
實施細則(試行)》解讀
為什么要制定《能上能下實施細則》?
制定出臺《能上能下實施細則》,是市委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干部的重要舉措,也是增強干部隊伍生機活力、促進廣大干部敢于擔當奮發(fā)有為的重要手段,對打造“四實四干”干部隊伍、實現連云港“高質發(fā)展、后發(fā)先至”,具有重要意義。
出臺《能上能下實施細則》,是繼續(xù)深化推動全面從嚴治黨的必然要求。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干部,不僅要讓優(yōu)秀的干部能“上”,更要下功夫抓好干部的“下”,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新常態(tài)。本細則依據中央和省市委關于干部隊伍建設的新精神新要求,充分結合我市實際,進一步完善了從嚴管理干部制度體系,為我市抓好全面從嚴治黨提供重要制度保證。
出臺《能上能下實施細則》,是進一步完善能上能下機制的客觀需要。中央和省委先后印發(fā)《能上能下若干規(guī)定》《能上能下辦法》以來,我市認真貫徹、堅決落實,在具體操作實施上積極進行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效果,但總體來看干部“下”的情形還不夠明晰、“下”的渠道還不夠暢通。《能上能下實施細則》對干部“下”的標準、方式和程序進行了明確細化,進一步完善了能上能下機制。
出臺《能上能下實施細則》,是推動干事創(chuàng)業(yè)氛圍加快形成的有效手段。當前我市為實現“高質發(fā)展、后發(fā)先至”目標,正在掀起新的一波比學趕超熱潮,干部隊伍整體干勁十足;但不可否認的是,在一些地方和單位,為官不為、懶政怠政等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出臺《能上能下實施細則》,加強反向鞭策,有利于激濁揚清,形成調整一個、教育一片、警示一批的震懾效應,能夠充分營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濃厚氛圍。
《能上能下實施細則》有哪些主要內容和特點?
《能上能下實施細則》共五章18條,第一章1-4條為總則;第二、三章5-12條是文件的主體部分,明確7個類別、25種干部“下”的具體情形;第四章13-15條,對市管干部調整程序、“下”的干部教育管理、影響期滿任職等作出規(guī)定;第五章16-18條為附則??偟膩砜?,有四個方面特點:
一是聚焦重點凸顯針對性。圍繞當前干部“下”的熱點難點,聚焦黨政領導干部,聚焦履職不力、不擔當不作為等突出問題,就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干部作出規(guī)范。此外,將“對因健康原因調整以及涉及追責問責和違紀違法的”2種“下”的情形單獨列出,作出具體規(guī)定。
二是落實重大要求明確導向性。認真貫徹新時代新思想新要求,圍繞貫徹落實十九大精神、省委全會作出的“六個高質量”部署和市委“高質發(fā)展、后發(fā)先至”目標要求,從落實政治標準、完成年度工作、抓好重點任務、履行管黨治黨責任等5個方面劃出硬杠杠,形成推動干部履責擔當的倒逼機制,樹立優(yōu)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鮮明導向。
三是區(qū)分異同突出操作性。在共性方面,運用政治表現認定結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結果、不擔當不作為認定結果,確定15種對所有黨政領導干部均適用的情形;在體現差異性方面,明確年度綜合考核結果2種情形適用于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力認定結果6種情形適用于黨(工)委(黨組)書記和有關領導干部。
四是立足實際突出可行性。以落實市委市政府重要決策部署情況為重點,以年度綜合考核、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日??己私Y果為基礎,明確具體情形標準,激勵多數、問責少數,促進干部擔當作為。
《能上能下實施細則》規(guī)定了哪些干部“下”的具體情形?
《能上能下實施細則》主要依據7類認定結果,確定了25種“下”的具體情形。
一是依據政治表現認定結果,列出5種“下”的情形,主要包括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四個自信”不堅定、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全面不到位、缺乏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無視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等情況,讓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不過關的干部“下”。
二是依據年度綜合考核結果,列出2種“下”的情形,都是針對年度綜合考核中連續(xù)三年被評為第三等次、連續(xù)兩年被評為第四等次的情況,讓工作平庸、相形見絀的干部“下”。
三是依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結果,列出2種“下”的情形,包括年度考核測評中不稱職得票率超過三分之一、年度考核結果為不稱職等次或連續(xù)兩年為基本稱職等次的,讓組織不認可、群眾不滿意的干部“下”。
四是依據不擔當不作為認定結果,列出8種“下”的情形,主要是在推進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三大攻堅戰(zhàn)”,履行安全生產責任、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以及推進工作不力等方面,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的,讓不作為、慢作為的干部“下”。
五是依據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力認定結果,列出6種“下”的情形,主要包括在政治建設、選人用人、意識形態(tài)、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落實和反腐敗工作,以及其他方面工作履責不力、問題突出等情形,讓在黨的建設中失職失責且情節(jié)較重的干部“下”。
六是依據干部履職身體條件認定結果,明確干部因健康原因無法正常履行工作職責一年以上的,應當進行崗位調整,讓不能履職的干部“下”。
七是依據干部違紀違法認定結果,對應該免職的堅決按照規(guī)定程序及時免職,讓不守底線的干部“下”。
《能上能下實施細則》如何體現對干部的嚴管厚愛?
應該說,“下”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推動干部能“下”最終的目的是要以“下”促“進”、以“下”促“干”,為連云港實現“高質發(fā)展、后發(fā)先至”提供堅強保障?!赌苌夏芟聦嵤┘殑t》第15條明確要求,要堅持從嚴管理與關心愛護相結合,對被調整下來的干部有針對性地加強教育管理,深入開展談心談話,給予關心幫助;要加強跟蹤了解,支持和鼓勵他們放下包袱、奮發(fā)有為,在新的崗位上履職盡責,發(fā)揮應有作用;調整影響期滿后,對其中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突出,因工作需要且經考察符合任職條件的,可以按有關規(guī)定程序正常選拔任用。
《連云港市容錯糾錯機制實施辦法(試行)》
解讀
一、《容錯糾錯機制實施辦法》制定出臺的背景和意義是什么?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建立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旗幟鮮明為那些敢于擔當、踏實做事、不謀私利的干部撐腰鼓勁。今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fā)的《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強調,要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個區(qū)分開來”的重要要求,寬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別是改革創(chuàng)新中的失誤錯誤,旗幟鮮明為敢于擔當的干部撐腰鼓勁。深入貫徹中央和省委有關要求,市委出臺《連云港市容錯糾錯機制實施辦法》,就是要鼓勵廣大干部解放思想、與時俱進,敢想敢干、敢試敢闖,幫助他們卸下怕犯錯、怕擔責的心理包袱,充分凝聚推進“高質發(fā)展、后發(fā)先至”的強大動力。
二、容錯糾錯的基本概念和適用范圍是什么?
容錯糾錯主要指對推動改革創(chuàng)新、干事創(chuàng)業(yè)中出現的失誤錯誤,綜合動機態(tài)度、客觀條件、程序方法、性質程度、后果影響以及挽回損失等情況,認定可以容錯的,免除相關責任或從輕減輕處理。適用范圍方面,該辦法適用于全市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的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
三、《容錯糾錯機制實施辦法》規(guī)定了哪些情形可以容錯?
有以下12種情形,經認定可以容錯:在落實各級黨委、政府決策部署中,主動履職、創(chuàng)新探索,出現一定工作失誤和偏差的;落實“高質發(fā)展、后發(fā)先至”重大戰(zhàn)略中,突破工作瓶頸,出現探索性失誤的;在推進自主改革、試點改革等事項中,先行先試出現探索性失誤或未達到預期效果的;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中,出于提高效率進行容缺受理、容缺審查,出現失誤或偏差的;在推進重大項目、重點工程、重點工作過程中,因方式方法不當,出現一定失誤或引發(fā)矛盾但未造成重大后果的;在招商引資、招才引智和服務企業(yè)、服務群眾中,創(chuàng)新方法疏通堵點,造成一定非議和損失的;在處理群體性事件、突發(fā)性事件、重特大事故中,果斷處置、主動攬責,出現一定失誤或引發(fā)矛盾的;在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化解復雜矛盾等急難險重任務中,因破除固有利益藩籬,造成一定損失或引發(fā)信訪問題的;因國家政策調整、自然風險等不可抗因素影響,導致未達到預期效果或造成一定負面影響和損失的;按照事發(fā)當時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不應追究責任或從輕追究責任的;出現失誤錯誤后,及時采取補救措施,最大限度挽回損失或消除不良影響的;黨內法規(guī)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容錯情形。通過列出正面清單,給予敢于擔當作為的干部一定的“試錯權”,讓他們放下思想包袱,全身心地投入到“強富美高”新港城建設熱潮中。
四、容錯糾錯如何把對干部的嚴管和厚愛結合起來?
堅持嚴管和厚愛相結合、激勵和約束并重,是黨的十九大提出的一條重要原則?!度蒎e糾錯實施辦法》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將嚴管和厚愛相結合,既督促干部自覺履行組織賦予的各項職責,又旗幟鮮明地為敢于擔當的干部撐腰鼓勁。該辦法明確提出,對經認定予以容錯免責的干部,在各類考核、定級及評先評優(yōu),干部選拔任用,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后備干部資格等方面不受影響;確需追責的,根據有關規(guī)定從輕、減輕處理。對處理后及時改正、表現良好的,該肯定的肯定,影響期限結束后該使用的繼續(xù)使用。涉及容錯的干部所在單位黨委(黨組)要對存在過錯或失誤的干部,及時開展談心談話,幫助干部消除心理顧慮,讓他們感受到組織的真心愛護、真誠關懷,鼓勵干部繼續(xù)以飽滿的精神狀態(tài)投入到改革發(fā)展實踐中。當然,容錯不是無原則的縱容,《容錯糾錯實施辦法》列出了不予容錯的9種情形,核心是政治立場有問題的一律不容、廉潔上有問題的一律不容,確保容錯在紀律紅線、法律底線內進行。
五、為保證《容錯糾錯機制實施辦法》落實,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實。為推動《容錯糾錯機制實施辦法》落實到位,主要有三個方面的措施:一是該辦法提出了容錯的申請、調查核實、會商研究、認定等程序要求,讓容錯糾錯不是“紙上談兵”,確保在實際工作中具有可操作性。二是該辦法堅持容錯與糾錯相結合,明確了問責機關、容錯糾錯涉及黨組織在糾錯方面的相關要求,確保問題立行立改,同時完善制度,把規(guī)則定在前面,最大限度避免犯錯、少走彎路。三是該辦法強化組織保障,明確了各級黨委(黨組)、紀檢監(jiān)察機關、組織部門、宣傳部門在容錯糾錯工作中的責任。強調各級黨組織要切實擔負起容錯糾錯工作的主體責任,一級為一級負責,上級為下級擔當;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要堅持寬嚴相濟,用好“四種形態(tài)”,根據不同情形區(qū)別對待、妥善處置;各級組織部門要對符合容錯情形的干部客觀評價、寬容理解、合理使用;各級宣傳部門要對探索創(chuàng)新過程中的過失客觀理性報道,營造敢想敢干、敢試敢創(chuàng)的濃厚氛圍,引導廣大干部爭當改革的促進派、發(fā)展的實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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